发布时间:2024-11-27 12:41:30 来源: sp20241127
中新社 福州10月29日电 (郑江洛)福建省司法厅副厅长柯南木29日于福州披露,今年来,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等5个“涉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累计提供台湾公证文书验核比对3426件、涉台法律咨询查明3902件、涉台民商事纠纷调解177件、涉台仲裁275件。
2023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29日,福建省贯彻落实《意见》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四场在福州举行,柯南木在会上介绍了福建设立“涉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有关情况。
柯南木表示,《意见》出台后,为更好服务台胞台企生产生活,福建省司法厅在综合考量全省各地法律服务资源、法律服务创新能力、法律服务需求,以及台胞台企数量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依托现有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等5个地区,设立“涉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台胞台企提供一站式、全链条的涉台法律服务。
据悉,“涉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着力搭建台湾公证文书验核比对、台湾地区法律查明等专业平台,为台胞台企提供涉台法律服务。
当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上,福建省发布贯彻落实《意见》第三批政策措施。在扩大对台司法服务方面,共4条措施,除设立“涉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外,还包括设立司法服务新平台;支持台湾地区仲裁机构在厦门设立业务机构;开展“检察护企·送法进台企”活动。(完)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