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三名干部被处分

发布时间:2024-12-27 07:49:39 来源: sp20241227

   中新网 广州9月11日电 (记者 程景伟)广东省纪委监委“南粤清风网”11日通报了三名干部的处分情况。

  据通报,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东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罗晓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罗晓勤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罗晓勤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罗晓勤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东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肇庆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叶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叶锐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下属单位报销;公器私用,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叶锐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叶锐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云浮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肖向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肖向荣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亲属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官商勾连,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征地拆迁、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肖向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肖向荣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完) 【编辑:于晓】